中学为贯彻国家学位委(2023)20号文、市学位委(2023)3号文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定清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学专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英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英语考”)管理办法。
一、考试对象
出席学位英语考的对象为符合如下条件的我校函授学非英语类专业大专结业生,在结业时提出报考申请并经初审通过者:
(1)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或课程,达到大专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中学初审准予结业;
(2)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成绩不高于75分,且学位课程的单科成绩不高于75分;
(3)结业论文(结业设计或其他结业实践环节)成绩不高于75分;
二、考试施行
学位英语考在每年3月组织,考试时长为2小时。考试方式原则上以线下闭卷机考形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由中学指定的估算机房等教学场所完成相关考试。
三、考试大纲
本考试的难度相当于全省学院英文四级考试,考试大纲参考《全国学院英文四、六级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制定。
四、成绩管理
成绩以等第方式对外发布,即“通过”或“不通过”,不公布原始分数。学位英语考试满分100分学士学位翻译,成绩合格线为60分。6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学位英语考。
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考学位英语考:
(一)通过中学组织的全省学院英文四级考试(六级视同四级)。
(二)在读期间报考出席中学组织的全省英文等级考试五级考试,通过面试考试视同通过全省学院英文四级考试学士学位翻译,且仅用于学士学位申请。
须要提请注意的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单,必须是在我校以集体方式报名而取得,其大专升本中学生入学时已有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单的,必须是在原本科在读中学以集体方式报名而取得;除此之外取得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单均不能作为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根据。
以上英语成绩或证书从发布或签发之日起至学士学位申请之日止四年内有效。
本办法由清华学院继续教育大学负责解释。
补充说明: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学英语类专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英语学业水平考试为国家英语专业四级统测考试。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专科结业生相关办法请参见官网《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结业生学士学位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与要求的相关通知》
今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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