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对部分企业(项目)开展网上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和部分投资项目单位:
为了全方位去贯彻并且落实中央所提出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依照国家统计局在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地去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升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天津市统计局做出决定,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全市范围之内启动第二批网上执法检查,针对部分规模以上企业执行《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情况,以及部分投资项目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情况,开展网上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和检查方法
为了能够进一步去转变统计执法方面的理念,要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做到公开,还要使其公正,此次在网上展开的执法检查是由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来牵头进行部署的,各专业处室要分工协作,并且要分步实施从而完成。
此次检查进行在联网直报平台之处公开统一对执行业之检查要求以及企业之名单,而后,由市统计局着手分专业,并通过点对点的形式以在网上针对有关企业发送自查的具体要求,另外说明其需要相关企业予以认真填报的自查表单,后续,最后由市统计局依据依照专业进行负责的原则,从而针对一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检查。为了让企业所承受的负担得以减轻,促使执法的效率能够得到提高,此次展开的检查借助联网直报一套表平台来进行部署,企业接着通过网络把本单位电子版的自查结果给予反馈,与此同时还要将加盖公章的自查表邮寄出去,并不需要去呈现相关统计台账或者财务报表复印件这类证据资料,不过要把自查关联的资料妥善留存好,在抽查这个阶段时务必要给到场的执法检查人员予以提供。
二、检查范围
被列入此次网上执法检查的企业,是从一套表名录库里,剔除去年参与网上执法检查的企业后所抽取出来的单位,其是依照专业统计工作的特点以及要求,并且结合我市的实际状况来确定的,采用了不同的随机抽样方法,各专业会把随机抽取检查企业的方法以及确定好的企业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此次所抽取的单位数量是3860家,当中工业有520家,商业为500家,服务业是602家,能源有500家,科技有739家,劳动工资为399家,建筑业是200家,房地产开发有200家,除此之外还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0个。检查是依照先进行自查然后再开展抽查的顺序来实施的留学之路,自查是由名单所列出的企业依照收到的检查方案要求自行去开展的,抽查是由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以及各相关专业处室共同组成抽查小组,针对其中部分企业展开现场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单位名单以及抽中投资项目名称详细内容可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进行自查的阶段:各个企业针对本单位所开展的统计工作情形,去做一番全面范围的自查,这检查涵盖着借助联网直报平台来上报全部报表的数据质量状况,同时也包含着按照不同专业去建立统计台账的情形,并且还涉及企业内部统计人员配备的状况,另外也有企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状况。各企业得严格依据《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针对2016年统计年报以及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的要求去开展自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得依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的要求来进行自查。本阶段的检查乃是企业针对全部上报的统计报表、所有统计指标所开展的一回全面自查,不过企业只需上报自查表指定报告期所列出的重点指标数据。
《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能够登录天津统计信息网()去进行查阅。
在自查结束之后,进入抽查阶段,企业会依据谁部署、谁收表的准则,把自查状况分别提交给市统计局相关的处室天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而市统计局会依照自查工作实施的情形,组建若干抽查小组,用来对部分企业自查工作开展的状况以及统计数据的质量展开抽查。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要部署自查工作。在4月20日,需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公布自查企业名单,还要下发执法检查通知。并且,市统计局各有关专业处室会依照名单里所列的企业,借助联网直报平台点对点部署关于本专业自查的具体要求、说明以及自查表填报要求。
在流程的第二阶段,也就是企业自查阶段,各个企业首先要在充分认真地去了解自查工作的基础之上,依据相关要求来开展自查,当自查工作结束之后,需要填写自查表,该自查表所涵盖的内容包含企业组织自查工作的情况,且要在5月20日之前加盖本单位公章进行上报,与此同时,在上报纸介质自查表的时候,要上报电子版自查结果,详细查看各专业下发的自查要求和说明,其中会有企业上报电子文档的邮箱以及联络方式。
先来看第三阶段,这是市统计局的抽查阶段,在5月20日此阶段开始,由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以及各相关专业处室针对部分企业去展开抽查。
阶段为第四阶段,是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处理,以及对检查结果开展通报。针对抽查所发现的问题,会依照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来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并且会按照天津市政府、国家统计局以及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规定,把执法检查情况给予通报。同时还会上传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于问题较大的违法企业,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
五、检查要求
我市连续三年开展网上执法检查,此次检查正是其中一次,其运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搭建渠道,让企业借此了解统计工作要求,并知晓统计法律法规,这是市统计局将执法关口往前移的旨在服务统计调查对象之所采取的举措,而且它俨然成为了对企业进行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自查自纠以及实现自我完善的平台。为达成此目的,各个有关的企业务必要对这次在网上开展的执法检查予以高度重视,借助自查的方式进而使得企业的领导以及相关的统计人员能够在思想层面上提升对于统计基础工作以及数据质量的重视程度,以此为提升全市的统计工作水平,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保障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地推进,现下提出如下的要求:。
此次检查涵盖四个环节,其一为网络部署,其二为企业自查,其三是全市抽查,其四是违法案件处理。于本通知在市统计局于联网直报平台于部署阶段予以公布之际,与此同时,各专业处室凭借专业特性,下发以本专业自查的具体要求、说明以及自查表。各个企业须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人员认真去学习本通知要求,并且确定本单位自查工作负责人、明确负责部门,再去制定具备操作性强的自查方案。
二是需极其高度重视自查阶段。各企业要逐个核查本单位借助联网直报上报给国家统计局的所有表种里每一个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统计台账的设置状况,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形,以及统计基础工作的落实状况。对于自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天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跟市统计局对口处室即刻沟通,并且切实认真落实整改,达成自查不流于形式,不隐匿问题的要求。
其一,是要按时去上报自查表,其二,自查工作完毕之后,各个企业必须仔细去填写自查表,其三,经由本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签字予以同意之后,要在5月20日之前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然后上报,此外还要上报相关的电子文档。
其一是开展针对部分企业的抽查行为,其二是确定抽查单位时重点考量以下三个方面,其三是首先选取对本行业有着重要影响力的企业,其四是其次关注上报统计数据匹配性差以及被查询时配合程度欠佳的企业,其五是最后聚焦此次自查工作态度不认真,发现问题却不及时上报、整改态度不积极,暨不按时上报自查表的企业。
五是针对网上执法检查所发现问题的处理,对于那些通过自查发现问题且及时说明情况的企业,在经过相关处室审核同意后,它们积极去进行整改工作,如此将视情节决定是否不予追究,而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则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予以处理。
六是,各企业通过自查,发现我市统计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欢迎与我们沟通,并且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以及建议。
天津市统计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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