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在于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保障招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形,特地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农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农学院。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北京农学院,它属于北京市归属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其办学层次涵盖了研究生,这里面又包含专业硕士,还有本科,其主要的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会依据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其中学历证书上所标注的学校名称是北京农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
北京农学院招生工作的第六条规定,其严格地贯彻并且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及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开展综合评价并严格遵循程序,最终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北京农学院会组建招生委员会,这家委员会将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任由校长来担当,副主任是分管副校长以及纪委书记担任,而委员则由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国际学院院长、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教师代表)、校友代表连同学学生代表一起构成。
在北京农学院里,第八条所涉及的招生办公室,它属于北京农学院组织以及实施招生工作方面的常设机构,并且具体负责北京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北京农学院的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招生监察机构,它负责对招生工作,去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进行招生,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所下达的计划数,全面、周到地考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数量、生源的质量、以往年份的录取率以及毕业生就业的质量和毕业之后的去向等诸多因素,进而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年度的招生计划以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均以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内容作为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二章第十二条,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其执行教育部所规定的录取体制,即“院校承担责任,招生办公室实施监督”,并且该项工作于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进行。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规则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均于网上开展,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形来确定学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调档比例原则上被控制在120%以内,而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里,调档比例原则上被控制在105%以内。
录取之际,平行志愿当中各个志愿是被同等看待的;而非平行志愿的情况时,会优先去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要是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就会依照次序从后续志愿的考生里面择优录取。对于进入档案范围之内的考生,采取的是“分数优先”这样的原则来确定考生的专业,专业之间是不存在级差的。假设考生的总分是相同的话,普通专业会按照顺序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来进行排名从而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是按照顺序依照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从高到低来进行排名从而录取。
当考生所报专业无法满足且其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学校会依据各专业录取情形开展专业调剂;要是考生不服从调剂,那么就会被作退档处理。
省级招办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学校给予承认。对于有政策性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档时,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在专业分配时,同样如此计算。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也就是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满足当年相应专业在其所在省,即自治区、直辖市,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会在专业录取同排位考生的时候被参考。
双培计划的招生,是依据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来开展执行的。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还有内地西藏班的招生,以及内地新疆班的招生,都是依照国家以及北京市所制定的有关文件政策去进行执行的。
7.艺术类专业对考生有要求,美术统考成绩要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要高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列顺序,挑选表现出色的予以录取。那些实行艺术类专业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的省,也就是自治区、直辖市,在其中,对于那些文化课乘积以及专业课成绩都达到了要求的考生来说,遵循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分文科理科,按照综合分依次从高到低去进行排序,然后择优录取。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美术统考成绩除以美术统考的满分,并算出结果数字,用这个数字去乘以750,再乘以50%,接着加上高考文化课成绩,这里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哦,然后再乘以50%。要是考生的总分相同,那就按照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要是总分以及专业课分数都处于相同的状况,那么就会依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开展排名,进而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2.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的体检据此执行。生物工程、应用化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园艺、生物育种技术、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风景园林、园林、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会展经济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这些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环境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3.学校在进行录取工作时,各个专业对于男女比例并不作限制,往届的学生以及应届的学生受到同等对待并且不划分岐差异有区别对待。
4.按照学校专业性质以及培养目标的要求规定来进行考量,学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会予以录取。
5.动物医学专业(本科)为五年制,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6.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而言,不存在特别的录取要求,其采用的是“3+1”这种培养模式。
第十五条,录取完成以后,学校会依照教育部的规定在网络上公布录取的结果,考生能够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的信息网站去进行查询。
第十六条,学生全都按照学年去交纳学费以及住宿费,收费依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定的标准来执行。
普通类专业之中,植物保护专业免收学费,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免收学费,农学专业免收学费,园艺专业免收学费,生物育种技术专业免收学费,动物科学专业免收学费北京农学院地址,动物医学专业免收学费,园林专业免收学费,林学专业免收学费,而这些专业均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2. 普通类专业当中,生物工程专业,风景园林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它是酿酒工程专业,又称作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还有物联网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设施科学这个农业工程专业北京农学院地址,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以及应用化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这些专业,其学费是4600元每年每人。
3.普通类专业中,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这些专业的学费为4200元/年·人。
4.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人。
5. 中外合作办学类型的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农业资源与环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国内学费为每年每人36000元,在最后一年时,于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与住宿费,遵循英国、澳大利亚当年标准来交纳。
6. 住宿费用,是每年每人六百五十元到一千二百元,具体的标准呢,是以那一年实际入学之后分配宿舍的情况作为依据的。
第十七条情形下,学校会尽力去落实国家所制定的学生资助政策,进而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学生奖学金这一制度,还有助学金制度,以及助学贷款制度,另外还有勤工助学这样的制度,以此来帮扶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且鼓励他们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若要被北京农学院录取成为新生,需持有该校所发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学校规定中的有效能够证明自身身份的证件、材料,于规定的期限之内抵达学校去办理入学相关手续。要是因为某些不能避免的原因,没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去入学,那么应该由新生自己,朝着所在学院的办公室用书面的形式去提出请假申请,而且要清晰说明请假的缘由,请假的时长不能超过两周,该学院批准之后,还要将其报到学校的招生办公室去进行后备的记录。要是没有经过请假,或者过了规定的两周时间还没有报到的,除去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的事由之外,就会被视作用作放弃入学所拥有的资格。
新生报到之际,学校预备展开入学资格的初步审查工作。学校会借助现场查验以及技术比对等一系列方式,针对学生自身、其所持有的《录取通知书》、有效的证件以及相关的档案材料等诸多信息,展开比对审查。若审查合格,便会办理入学手续,进而予以注册学籍;要是审查时发现新生的录取信息、证明材料等和本人实际状况不相符合,又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那就会暂缓办理注册手续,抑或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之后的3个月时间以内,学校依照教育部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复查,复查期间,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这类情形,便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进而取消其学籍,要是情节严重,就移交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北京农学院本科招生网:
电子邮箱:
通信的地址是,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史各庄街道,其中北农路7号的所在之处,乃是北京农学院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第二十条,本章程一旦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或者在本章程公布之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出现调整,那么便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来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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