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对违纪违规考生行为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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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性别 |
档案号 |
准考证号 |
违纪违规情形 |
处理结果 |
禁考时间 |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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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女 |
2205420264 |
54201260410 |
携带电子用品作弊 |
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2011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16日 |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
因无违纪违规考生的通信地址,我院无法寄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按照有关规定,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四处领取决定书或与我院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027-87325239)。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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