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审查意见(第二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查意见予以了公示。
审批通过的注册人员可在公示期满十天后带单位介绍信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领取手续。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11年5月18日至5月28日间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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