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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解读(12) 发布时间:2011-05-16 17:56 来源:互联网

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解读(12)

4、收养

(1)收养的条件和手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2)收养的效力——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3)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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