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解读(1)
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出台的背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
2010年10月28日草案已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2011年司法考试中的地位
2010年司考中,国际私法总共是11道题,其中单选题7道,多选题3道,不定项选择题1道,总共考了15分,而在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这一传统的考试重点上,本次考试共考查了3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1道任选题,占据了国际私法部分几乎1/2的题量和分值。
新增考点是必考考点几乎已成三国法考试的惯例。
比如09年三国法大纲新增三个均在09考卷中出现。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作为一部新法,又是传统考试重点,预计在2011年考试中必将占据国际私法分值的一半甚至一半以上。
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详解
几个概念:
定居国:
住所:
居所:
经常居所地:
惯常居所地:
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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