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

名师推荐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1) 发布时间:2011-04-28 14:28 来源:互联网

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1)

考点十一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行为种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与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混淆。

「提示」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归属,在有多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提示」国家给予产品的名优标志有金质奖章荣誉标志、银质奖章荣誉标志、“优”字标志三种。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辅导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1)》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2021年司法考试辅导书选择的九种方法

2011考试辅导:拘禁·绑架·结果加重犯·转

刑法分则讲义:规定与法律拟制 故意犯罪与

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1)

民法总论:高度危险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