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

名师推荐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0) 发布时间:2011-04-28 14:27 来源:互联网

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0)

考点十

1免责情形:经营者能够证明A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B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2申报豁免外语学习网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辅导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1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高频考点(10)》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2021年司法考试辅导书选择的九种方法

2011考试辅导:拘禁·绑架·结果加重犯·转

刑法分则讲义:规定与法律拟制 故意犯罪与

司法辅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1)

民法总论:高度危险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