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要求,现就济南考区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证书的要求和注意事项:1、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领取,不得代领;2、需在泉城普法网上下载《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现场交表。3、未领取毕业证书原件的考生,可现场领取。4、自带黑色中性笔用于备案签字。
二、发放证书时间:2011年4月14日-20日(期间16、17日休息)。早上: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发放证书地点: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经一路170号,(经一纬六高架桥往西约100米路南)。
四、咨询电话:0531-87918148,87919148。
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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