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

名师推荐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之管理知识精讲二十三 发布时间:2011-03-20 12:06 来源:未知

  建设项目“三同时”

  一、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主要法律依据——要求了解。

  《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是目前从事“三同时”监察工作最为明确、具体的法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第10号令)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第11号令)都是原劳动部第3号令的配套规章。

  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含义

  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辅导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之管理知识精讲二十三》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2011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精讲班讲

安全工程师辅导:机车运输事故及预防

2010年安全工程师辅导: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

2011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精讲班讲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