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项重大改革取消了此前的年度证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天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布。 有关信息,个体工商户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请各合伙人计划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年度报告报送手续(2023年新增的除外)。 )避免因错过年报时间而造成不必要的罚款。 年报报送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二步: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
以下以河南省为例
第三步:点击企业联络注册
第四步:填写相应信息,填写后保存
第五步:点击“企业信息披露”并填写表格
第六步:填写相应内容
温馨提示:请勿输入错误的手机触发验证码。 如果验证码输入错误3次,您将无法继续办理年报手续。
第七步:点击在线填写年报
第八步:点击年报备案说明,勾选我已阅读并点击确认
步骤9:根据下图填写信息
信息填写顺序为:①基本信息; ②行政许可状况; ③ 网站或网上商店信息 ④ 资产状态信息; ⑤党建信息; ⑥ 预览及公示
温馨提示:请如实、客观填写。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说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说明
一、公告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2、系统功能
该系统为全国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提供申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登记号进行查询。 系统支持按名称按关键字模糊查询,一次最多可显示5条记录。 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2、市场主体填写年报等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填写企业信息披露信息”完成报告。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开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 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如您在使用本系统时遇到问题天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底部的业务咨询热线或技术支持热线位于。
合作伙伴热线
没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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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河南省对本资料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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