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大学2023年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截止日期
1.历史类:
演出次数:169 3
戏剧影视文学:417
广播电视编导:441
影视摄影与制作:393 2
戏剧影视导演:57.6
播音主持艺术:54.3
录音艺术:398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95.2
动画:403 2
绘画:379.5
雕塑:372 5
摄影:360.5
艺术与设计:397.4
视觉传达设计410
环境设计:409
服装和服装设计:389. 2
公共艺术:381 2
艺术与技术:379.7
2.物理:
表现:177.3
戏剧影视文学:401
广播电视编导:408
戏剧影视导演:58.6
广播与主持艺术:55.5
录音艺术:37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63.1
动画:344.1
视觉传达设计:358.1
环境设计:371.6
服装和服装设计:352.2
辽宁传媒大学2023年省外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尚未公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非校考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份艺术类本、专科专业证书,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候选人所在的地方。 综合成绩按照“文化课程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程成绩(统考)”计算。
报考我校非艺术类非校考专业,需取得相应专业省统(联)考证书,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按学生来自的省份。 根据“文化课成绩*0.6+专业课成绩*0.4”计算综合成绩。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艺术与设计科技、表演、戏剧影视艺术设计、美术设计、环境设计、美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第一期辽宁省艺术本科批次和艺术专科批次。 按照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书法专业具体录取原则详见我校艺术考试通知。
辽宁省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须取得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统考证书。
考生入学专业安排流程:
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和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录取。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成绩不能满足其所填专业选择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提交专业调整,学校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调整为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直到录音满为止。 当综合成绩并列时,按文化科目成绩录取。 如果文化科目成绩相同:文科(含历史科目)以语文、数学、英语为主; 科学(包括物理科目)将以数学、语文和英语为基础。 高分会被低分录取。
实行有序自愿招生的省份,按照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当综合成绩并列时,将根据文化成绩录取。 如果文化分数相同:文科(含历史科目)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排名; 理科(包括物理科目)将根据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取最高分。 承认低分。 文科和理科是统一分类的。 没有专业水平的差别。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外省批次,采取平行志愿录取,即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各省规定的换算方式进行排序。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折算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专业录取。
对于省外省份实行有序志愿备案的批次,即优先安排考生专业,按考生喜好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 艺术和科学整齐划一。 专业水平差异为零。
当考生提交的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各省份将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科目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学科单科成绩,然后选择单科成绩最高的科目,然后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成绩次高的科目。 如果分数仍然相同,则比较考生的喜好顺序,前者优先录取。 如果优先顺序相同,所有候选人都将被录取。 未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将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 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文科(文学)、省份考生不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录取; 文科(理科)按照数学顺序录取。 ,语文和英语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河南省美术类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艺术设计、动画、绘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技术),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 本科专业导演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分*0.6+专业分*0.4的综合成绩计算。 河南省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2024年辽宁传媒学院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文化课程成绩*0.067+专业课程成绩*0.167。
内蒙古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 专业按照考生喜好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编导类专业2024年辽宁传媒学院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60%+专业成绩*40%,专业按照考生偏好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山西考生报考我校书法、表演、广播电视编排、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分*0.6+专业等级*0.4。
省外艺术院校考试录取原则:
在我校组织校考的各省份,如学生所在省份有省统考,考生须取得相应专业省统考证书,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文化类录取控制线由学生所在省的招生办公室定义。 按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学生不足,我校同时认可省级联考及其他本科院校的及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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