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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08:09 来源:网络

江西省财政厅文件

赣财会计[2023]18号

江西省财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2023年

关于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省直有关部门,驻甘中央单位,省属企业:

为做好2023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要求)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23]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继续教育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继续教育对象

具有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从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在期限内获得所需的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 ② 审计; 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④ 收入、支出(费用)的核算; ⑤ 财务业绩(政府预算执行结果); 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①会计监督; ⑧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 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或者总会计师的为会计师。

3、继续教育内容

公共必修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素养知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引(今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要求2024年江西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官网2024年江西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官网,专业科目分为三级类别:专业通用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发展知识。 类别,并按照初级、中级、高级级别设置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今年、2023年上半年新出台的会计准则体系及解释、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准则、会计信息技术、相关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与税收征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详见附件)。

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90学分或学时(1学分=1学时)。

4.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师应当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七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参加在线继续教育的会计师可以通过“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n)-“政务服务”-“会计综合服务”或“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继续”( )教育报名”,登录“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年份和在线继续教育机构之一,缴费成功后进入学习。

在线继续教育费用统一标准40元/人/年(费用不含教材,下同),由会计直接在线支付给您选择就读的在线继续教育机构。

五、相关要求

1、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首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采集人员信息,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所在地注册会计师有工作单位(学生按学籍登记,无工作单位按户口登记)。 经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转换。

2、2023年继续教育,学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购买的课程并通过相应考试。根据往年规定,我省会计师可在2023年至今年期间补修2023年至今年继续教育课程2023年继续教育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期限。

三、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相关人员现场学习培训的指导和管理。辖内部门、单位和会计继续教育机构。 辖区内有关单位或现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及时通报,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提前报告。 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供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等信息,并对学生进行学分转换登记。

4、通过其他规定形式修满当年全部(或部分)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江西省综合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管理”-“学分转换申请”并按照提示上传所需的积分。 请提交学分转换申请并附上学分转换信息,经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后转换相应学分。 会计师当年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的继续教育(或学分)学分未达到90学分要求的,可通过在线继续教育方式补足剩余学分。 需补修不超过45(含)学分的,费用为20元/人/年。 如果需要补修超过45个学分,费用为40元/人/年。

5、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及学分转换政策,请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才》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用计量标准》及注册操作规则》。

6、曾在江西省工作、现已调往外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参加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信息收集和继续教育; 曾在外省工作、现调往江西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7、会计师在参加在线继续教育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拨打所选择就读的在线继续教育机构的服务咨询热线:东澳会计在线; 正宝会计网校; 冠华会计网校; 中汇在线;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江西省财政厅

2023 年 7 月 3 日

信息披露方式:主动披露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2023年8月1日印发

附件:会计师专业继续教育课程重点学习内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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