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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 发布时间:2024-02-01 15:10 来源:网络

(一)报考要求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23〕197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份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期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今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期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学院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学院大专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期限相应降低1年。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在发布报名注意事项时,要非常提醒报名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建立已注册信息,考取前需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报名条件说明。

推行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名人员承诺内容举办核查,施行全程社会监督,采取着力有效举措,防范和严打不符合条件报名、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着力履行初审职责,采用随机抽验、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法施行日常监管;根据报考属地化管理要求,借助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名人员户口、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强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名人员,在尽量便捷报名人员的同时,可要求考取人员补充递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构建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二级注册计量师,对报名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二级注册计量师,视情形给与报考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考流程

1、时间安排

报名人员登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考。报名人员最晚于4月16近日完成注册,4月12日9时-4月18日17时30分网上递交报名信息。我省推行网上交费,考取人员网上交费截至时间为4月21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名人员,系统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法对身分、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

己注册报名人员报名前须登入网上报考系统,补充建立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考。

身分信息在线核验的护照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身分证(公积金卡)。

报名人员选择报考考区时,原则上应按照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选择。

3、选择告知承诺制代办形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考

注册后身分、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递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考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期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名人员须本人签订《告知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交费后即完成报考。

4、选择告知承诺制代办形式且难以在线手动核查人员报考

身分、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难以在线手动核查报名人员,补报相关报考信息后,同时递交报名人员自我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订《告知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各省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名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即完成报考。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考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代办、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撤回承诺申请、在线手动核查未通过、部分课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复印报考表。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于4月19日当日依照属地原则到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大道508号,邯银大楼中楼9层913室)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初审后及时查看初审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后即完成报考。报考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复印报考表1份;

(2)考取人员自我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1份;

(3)2002年之后本科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之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复印1份;

(4)身分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旁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代办的可不提供);

(6)考取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证书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授的《计量检定员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报名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推行网上缴交,考取人员根据网站提示操作。为避免出现报名人员已网上付款,但因为技术缘由造成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造成报考失败,考取人员勿必于网上交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2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入考试报考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考。

7、打印准考证

6月7日-11日,报名人员可登入网站报考系统自行复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考网站复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舍弃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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