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考生:
欢迎您考取上海学院科学技术大学!
谢谢您对我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依据《宁波学院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根据考生递交的材料,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照广东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的中学学考成绩折算总分(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费,C等计3分,D等不计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费,总分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列,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养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选。共324名考生获得来我校出席综合素养测试的资格,考生步入我校综合素养测试的学考折算总分最低分为43分,请诸位考生自行登入三位一体报考系统查询,公示截至至4月7日15:00,期间如有疑义,请咨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已通过书面初审的考生,请于3月31日早上10:00-4月10日晚上15:00完成网上交费,相关交费操作事项详见三位一体报考系统首页《宁波学院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交费手册》,收费标准为140元/人。交费截至后尚未交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中学不接受现场交费;交费成功后因个人缘由未出席考试,考取费概不交纳。
请诸位考生或父母加入2023三位一体QQ群(加群时请备注考生姓名)。
我们欢迎无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我院其他批次招生信息!
上海学院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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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查询
考生书面评审结果查询请登陆三位一体报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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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手册
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查阅《宁波学院科学技术学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交费手册》
注:考生交费成功后,三位一体报考系统中交费成功状态将在24小时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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