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协〔2023〕44号
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5个部门《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73号)、《厦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厦质强市办〔2023〕7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举办2023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厦建工〔2023〕70号)等文件精神,我商会经研究,决定于9月份举办主题为“增强质量意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强化“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康辉阳(会长)
副主任:兰建荣(党总支部长、监事长)
庄景峰(法定代表人、副会长)
苏史周(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成员:李志红、白世林、胡惠珍、邱雅云、陈琳、汪杰、林鲤萍、林芳及有关专家
二、活动内容
(一)响应广州市建设局系列活动安排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协助举办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技术标准宣贯、创优工程指导等活动。
(二)在市建设局指导下,举办2023年第一批工程质量评价活动。
(三)协助做好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现场检查的迎检工作。
(四)举行商会2023年“质量月”活动启动典礼暨工程施工质量现场观摩会。
(五)举行建设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六)举行智慧工地建设技术讲堂。
(七)举行住宅质量弊病预防技术讲堂。
(八)与市土木建筑学会、勘察设计商会、建筑行业商会联合召开武汉市第二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竞赛。
(九)举办2023年上海市建设工程QC成果评价和推荐市级QC成果交流工作。
(十)持续举办质量与安全专业技术咨询论证和鉴别服务,为会员单位解决施工技术困局和质量安全保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十一)加强“桥梁纽带”作用,主动靠前服务,组织专家赴我市一线建设工程指挥部、重点工程项目等免费举办工程技术咨询、交流座谈等。
(十二)持续举办建设工程创优指导活动,指导企业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工程创优,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加强企划先行及一次成优,促使提质降本增效。
(十三)发挥分支机构“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处”作用,协助商会做好工程质量宣传和质量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及时总结
活动结束后,商会秘书处应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构建质量工作的长效机制,着重巩固“质量月”活动取得的成果。并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实效和相关建议。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商会
2023年9月7日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招考资讯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厦建质安协关于开展2023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