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名师推荐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涉及42条条款的1/3 发布时间:2024-01-03 21:07 来源:网络

6月10日,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大会通过了关于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于2023年9月1日起实行。

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共涉及42条,大概占原先条款的1/3。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

坚决守护生命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一是用最坚决的心态守护生命安全。新更改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拓展安全发展理念的内涵,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写入总则,立法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凝炼,为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用最严密的责任守护生命安全。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本次修法,将政府监管责任提高到与企业主体责任同等重要程度,除了在总则中明晰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同时将“三管三必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等划入本法的调整范围,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在政府和企业“双落实”。

三是用坚实的基础守护生命安全。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着眼于筑牢基层基础,从安全投入、人才队伍、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不同方面给以落实。一方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另一面,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四是用最严厉的包庇守护生命安全。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通过建立最严厉的处罚举措,为人民群众创造愈发安全的环境。在扩大“双罚制”适用范围、普遍提升行政处罚数额的同时,本法不断创新法律责任方式,一方面,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施行终生行业和职业禁入;另一方面,借鉴环保法等立法经验,规定“按日计罚”制度,对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的单位施行惩处,进一步织严织密安全生产美网。

(二)

贯彻风险管理理念,

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是构建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安全生产的关口进一步前移,要求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组织有关部门构建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依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仿、业态相像的生产经营单位施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二是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防治体系。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防治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组织举办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督导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举措,构筑安全生产的多重“防火墙”。

三是主动防范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既要重视关口前移,又要突出问题导向。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一方面通过规范煤矿、金属炼钢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等安全举措,禁止非法转包、分包,进一步补足本法的弱项和漏洞;另一方面,适应公共安全整治的新须要,发挥与其他安全生产法律规范互补作用,共同应对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给公共安全带来的新挑战。

(三)

推行齐抓共管,

明晰职责,整合资源

一是坚持职权法定,用法律手段固化变革成果。一方面,通过修法对机构变革后应急管理部门承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法定职责进行明晰;另一方面,着眼于搞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将安全生产工作应该推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写入立法,促使“三管三必须”从思想自觉转化为法定义务;同时,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作了原则规定,避免出现监管盲点。

二是规范权利运行,推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编制法定化。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订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其目的就在于通过修法划清有关部门的履职边界,解决权责不清、职责不明等安全监管困局。

三是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丰富执法手段。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于有关部门特定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非常是对生产安全车祸的行政处罚权,并规定了执法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的相关举措,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效能,树立执法的权威。同时,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部门和机构应该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强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则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举措,并向社会公示。

(四)

推动社会共治,

鼓励迸发多元主体参与

一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机制。更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参与,作为建立安全生产整治结构的重要突破口,一方面,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全员安全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义务分配并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职工;另一方面,在继续加强工会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员工代表会议或则员工会议的作用,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将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如重大车祸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员工代表会议或则员工会议“双报告”。

二是注入社会化新动能,畅通公民、社会组织和相关司法机关监督安全生产渠道。在现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的基础上,将实践中证明有效的公益诉讼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明晰规定因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导致重大车祸隐患或则造成重大车祸,导致国家利益或则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侵犯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三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填补原工伤保险制度的不足。要求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

四是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但也存在发展不规范、评价推论失实等突出问题。因此,新更改的《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承当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职责机构应该完善并施行服务公开制度,不得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动态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涉及42条条款的1/3》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二级建造师 终极冲刺划题班 稳划100%考点

2010年陕西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

吉林省李丹等17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的

2010年新疆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相关

2009年浙江省义乌市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