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点名称
报考受理机构名称
报考点地址
咨询电话
越秀区
越秀区卫生发展中心
越秀区东华南路176、178号湖景华厦7楼窗口
荔湾区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番禺区樱桃岗路48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顶楼
番禺区
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番禺区新塘大街西塞坝路3号侧座
海珠区
海珠区医学会
海珠区科韵东路15号海珠区卫生健康局1楼105室(琶洲二桥北公汽北站)
白云区
白云区医学会
白云区江高昆山同路24号3号楼5楼(白云区第二人民诊所)
黄埔区
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黄埔区汇星路81号民防楼C栋717室
海珠区
海珠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
海珠区市桥桥西路93号行政楼701室
花都区
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花都区公益路14号,区卫生健康局1楼104室医政医管科
南沙区
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中铁环球中心5号楼2层
增县城
增市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增市区荔城街恒大路6号
恩平区
恩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恩平区河滨南路39号
五、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
(一)直接报名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非助升师)的考生,递交以下材料: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1、考生上传的相片须为符合要求的免冠护照照(6个月内小2寸白底护照照,文件大于40kb,格式jpg)。
2、考生本人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
3、该表中各信息点内容应与其他报名材料保持一致,结业高校名称必须与结业证书上加盖的私章一致。
4、申请表不得手写涂改。有信息更改需求时应于现场初审时由初审人员在《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网)中更改并重新复印,由考生本人重新签名确认。
第1页反面:考生本人结业证书打印件
(请打印在《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反面)
说明:1、毕业证书打印件内容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所有对应信息一致,如结业中学名称、专业名称、入学及结业时间等,结业中学名称应与证书私章一致。
2、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应同时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3、报考学历的学制显示为分段培养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递交。
4、持《中专专升本结业证书》报考的,应同时递交结业中学开具的相同时间段的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
5、持部队学历报名的地方考生应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5.1入学时为军人身分的退伍或退伍、退伍军人,应递交退伍证、转业证、退伍证打印件;
5.2部队学历为本科及以下学历,且结业证书上无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递交原入学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初审过的招生计划;
5.3部队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递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开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学历鉴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
说明:1、持高等中学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名的,递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持中等专业中学医学专业学历报名的,递交可核验的中学所在地省
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鉴别。
2.1广州省人员持外地职高学历报名的,应同时提供中学所在地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批文。
2.2持2023年起结业的广州省中等专业中学医学专业学历报名或持报考助理医师资格的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报名执业医师资格的可免递交学历鉴别。
3、所持的报名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中学学历)或则上一项要求材料(中等专业中学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名的,应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递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保证在2023年3月31近日为可在线验证状态。
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分证明打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分证明包括:台湾公民的第二代市民身分证、军官证、文职党员证、外籍人员的签证2024年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台、港、澳考生来往内地的有效护照及台湾居住证(不含户籍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递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分证打印件。
3、有效身分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间身分证丢失的,可暂以“临时身分证明”(应含考生照片)取代。
第4页:试用机构开具的《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7)
说明:1、该考评合格证明上所盖私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私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评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私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开具《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
4、必须严格依照表格要求完整填写,试用截至时间应与报考材料递交时间一致。
(二)考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除第1-4页材料外,还需递交以下第5-9页材料:
第5页: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打印件,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递交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名类别一致的诊治课目。
第6页: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卫生室签章的《报考人员在岗申明》(全国统一格式,见附件8)
说明:1、该申明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章确认。
2、该申明上所盖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私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第7页:报名人员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署的协议打印件。
说明:1、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即将在编人员的,递交的协议应为人事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聘用协议》;
2、报考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非即将在编聘用人员的,递交的协议应为劳动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的《劳动协议》。
第8页(选交):报名人员是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即将在编人员的,还应同时递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其为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即将在编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9页: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共同签订的,且经县卫生局签章认可的《知情同意书》(全国统一格式,见附件9)。
说明:1、考生和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应亲笔手写签名。
2、加盖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私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和《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三)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第1-4页材料外,还需递交以下第5-8页材料:
第5页:《助理医师报名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评合格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10)
说明:1、填写该考评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开具《助理医师报名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合格证明》,该考评合格证明上所盖私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私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次考取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评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第8页:执业期间涉及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递交相应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打印件,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名类别一致的诊治课目。
(四)部份考生需补充递交以下材料:
第10页: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递交第一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打印件。
第11页: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加试申请表、备案补充材料等)。
说明:1、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出具身分证发证机关或结业中学(非中学内设部门)开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当年结业的研究生和长学制中学生在学期间考取时应递交中学(非中学内设部门)开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医学专业。
注:以应届研究生身分考取的考生须于当初医学综合面试考试前到所在报考点递交结业证、学位证及《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
3、当年结业的研究生可自行选择在中学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所在地考取,递交《应届结业研究生完成时间训练并考评合格证明》。
4、当年结业的研究生报考出席考试应同时递交中学生证信息页打印件。
5、颁发考生结业证书的中等专业中学和高等中学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办学资质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应递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6、应届医学专业结业生递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
注:考生需依照承诺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至报考点。
7、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8、确因特殊缘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缘由,或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同时递交当前试用单位今年10月-2023年2月期间为考生收取公积金的账簿原件,并由公积金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收取公积金单位应与当前试用单位一致。
9、台湾、香港、澳门市民及外籍人员试用单位为省内医疗机构的,须递交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台湾、香港、澳门市民出席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初审表》或《外籍人员出席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初审表》个人联。
另要求:考生在广州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暨资格初审信息系统(网址:)上传资料并递交后,必须复印报《医师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生报考材料清单》,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装订在报名纸质材料的最后一页。
六、报名材料整理及装订要求
(一)每份考生报考的材料打印件应按上述次序排列并在两侧装订成册,尺寸为A4纸。每页材料的右下角须标明“第×页,共×页”。网上补报数据和递交材料要求一致而且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二)现场报考时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打印件,所有的打印件须经单位初审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初审私章。报考点须初审考生打印件和原件,并在打印件上加盖初审私章,原件在初审退后还给考生。打印件上的照片、印章、字符等必须与原件一致,完整且清晰可辨。
(三)各报考点递交至考点复核的报考材料整理要求:
1.报考点勿必确认所有考生的《报名申请表》须有系统确认复印的报考序列号(手写无效);整份报考材料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核验原件后加盖骑缝章;《报名申请表》及《试用期考评证明》不得涂改;《报名申请表》如须更改报名信息,必须同时更改网上报考信息并重新复印《报名申请表》;对于初审通过考生,报考点须在《报名申请表》下方空白位置填写初审意见及加盖私章。
2.报考点整理考生报名材料排列次序:①第一条件:按考生身分分别叠放(按地方人员、部队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②第二条件:按类别(从110~250)分叠。③第三条件:按报考编号次序(大号在上,小号在下)叠放,不须要按学历分类。
3.每位类别的材料如超过100份2024年执业医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按每捆100份的标准捆绑材料,材料不足100份的则按实际数目捆绑,并在封面标识数目及相关内容。
七、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含考试费、考务费)
临床类别:179元/人;口腔类别:279元/人;公卫类别:274元/人;西医类别:204元/人;
医学综合面试(含考试费、考务费)
执业医师: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00元/人;
(二)交费事宜:按照省考区办2023年报考工作通知,初审交费时间为3月18日-23日。已交费但资格初审无法通过者将在考区初审结束后原路退回预缴费用。
(三)综合理论考试交费时间待定,具体可关注“广东省医师商会”微信公众号。
(四)请考生勿必按要求在省网上传报名类别所需的各类材料,要求用原件彩色扫描,并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见。
(五)在报名过程中,如接到上级的新政定或变化事项通知,考点将及时通告,希各报考点、有关单位和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上海考点)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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