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士学位授权授予工作,完善学士学位管理制度教育部答复是否设置副学士学位,提升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本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相关院校院所可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
网页截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新中国学士学位制度完善近40年来教育部答复是否设置副学士学位,较好地满足了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须要。而且,随着专科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也形成一些新问题,如部份学士学位授权初审不规范、制度设计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持不足、学位授予质量监管处置有空白等。
为分类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对于全日制中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形式;对于中学主导举办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形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市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校际之间即将举办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形式,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报市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为填补研究生教育不足而筹建的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且院校目前施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好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因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为强化管理,弥补新政空白,管理办法还要求市级学位委员会构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的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动态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新中国学士学位制度不再招收第二学士生》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