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岗力度的布署,发挥待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学院生就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推进落实一次性扩岗补贴新政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2〕22号)文件。
一、享受条件
招用结业时间为今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的普通院校结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院校结业生,订立劳动协议,并为其收取待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向企业领取一次性扩岗补贴。
三、申领流程
1.“免申即享”。省厅按月将全国符合条件的应届院校结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院校结业生)数据推送到各地,各地在30日内将一次性扩岗补贴资金领取至用人企业对公帐户,对没有对公帐户的企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可将资金领取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收取社会保险费帐户。
2.“自行申报”。企业可到参保地待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贴。
四、相关要求
1.新政执行至今年12月末;
2.一次性扩岗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新政不能重复享受;
3.院校结业生就业参保信息和身分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不能重复使用。
五、温馨提示
企业觉得领取数据有遗漏的,可到参保地待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院校结业生表册、毕业证书、学信网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资料,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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