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9.18号公布了关于注会的新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关于这一政策策的公布这些伙伴或许还没有了解到,小编在这儿讲解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工信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告》中规定:
(一)推行电子证书
1、自2023年10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2、自2023年10月15日起,全省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领取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录用单位基本信息更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丢失、污损或个人信息更改等需再次领取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3、自2023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4、今年1月1日起电子证书加注是什么意思最新变化,一级建造师应再次刻制执业图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二)举行沿袭注册。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3年12月15近日提出沿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期满30近日提出沿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期满且未提出沿袭注册申请的,自今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一级建造师申请沿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状况做出承诺。
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1、电子证书使用期限为180天,但使用期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期限截至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至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天为准。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再次下载电子证书并重新确认使用期限。
2、一级建造师复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字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帐号,因本人保管不善导致账户信息泄漏所形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当。
4、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条形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这么一级建造师的电子证书该如何发放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可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加注或查看电子证书,另一种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加注或查看电子证书。下边是两种方式的详细方法。
一、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
1、用户踏入网站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正确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登录成功后,点击“用户中心”,找到右侧的“我的证照”,通过扫描条形码进行人脸辨识,辨识成功后跨入电子证照管理功能;
3、如果是首次使用或之前注册的日期早已过期了,可以点击右上角的“证照加注”按钮,系统提示“加注成功”则表示护照早已完成加注电子证书加注是什么意思最新变化,有效期为180天;
4、加注成功后便可以下载电子版证书了。
二、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1、用户踏入网站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正确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用户中心”按钮,在“我的证照”中选择所需操作的电子证照,扫描系统弹出的条形码进行身分认证;
3、认证通过后点击“证照加注”,按照提示进行加注操作,系统提示“加注成功”则表示电子证照加注完成,有效期为180天;
4、加注成功后便可以下载电子版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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