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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03 14:15 来源:网络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衡师南岳教通[2023]1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逐步规范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切实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推行方案〉的通告》(湘教发〔2022〕55 号)、《关于做好 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告》(湘教考成字〔2023〕1 号)等文件规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3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国标代码为12659。

第三条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依托衡阳师范学院举行的普通脱产硕士独立学院。学校坐落美国历史文化新城湖南省衡阳市。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79号(邮政编码:)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政编码:)

学校官网网址: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授

合格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颁授普通高等学校脱产硕士毕业证书(学习层次为:专升本);达到学士学位追授标准的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颁授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董事会、监事会、院党政主要领导和衡阳师范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布署,研究拟定学院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条例,领导、监督“专升本”工作的详细施行,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订的有关招生规定和施行条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投档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新政的贯彻落实和招生投档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举行,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对象

第九条 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收6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前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财务管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外发布。

第十条 根据普通大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会考报考有关要求,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考出席我校本科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大学脱产高职(专科)就读且2023 年 7月 31 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美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我省普通大学脱产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应征入伍,或在外地脱产高职(专科)就读(或已结业)的我省户口师生并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脱产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第十一条 下列考生不得报考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在校及参军其间深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考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违犯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举措或正在服刑者;因违背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予以暂停出席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三)上半年可以正常结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分出席专升本考试,不得延后结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分考取。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由我校命题、组织,每个专业三门考试课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课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C语言程序设计》(满分值100分),《计算机网络》(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课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学前教育学》(满分值100分),《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汉语言文学专业考试课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现代汉语》(满分值100分),《中国古代文学》(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英语专业考试课目:《综合英语》(满分值100分),《英语写作》(满分值100分),《英语语法》(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财务管理专业考试课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学》(满分值100分),《基础会计》(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体育教育专业考试课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运动解剖学》(满分值100分),《专项技术考试》(满分值200分),总分400分。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在以下10个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专项技术检测考试内容: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套路、跆拳道、健美操。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补报时间和方法在我校官网另行公布通告。

第十三条 湖南省普通大学脱产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其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湖南省户口且在湖南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高职(专科)就读其间(截止到 2023 年 3 月底)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竞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高校技能大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银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一等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大赛得奖师生免试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经教育厅初审,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及大赛得奖师生免试招生计划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出席中学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检测,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两类免试生的免试计划将单独列举,不影响普通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考生投档。学校在发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各专业特性确定投档合格线,当某一课目或总分高于投档合格线时,不予投档。当某专业实际参考数量大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由我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确定。

第十七条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苦家庭)毕业生投档。脱贫家庭毕业生的投档比列(以扶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数量为基数)不高于所在专业的投档比列,且不低于所在专业投档比列 10 个百分点。

第十八条 免试生投档。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大赛得奖师生免试投档。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检测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服役其间的表现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优先投档。

(二)竞赛得奖师生投档。参照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

第十九条 专升本投档程序参照普通会考投档机制进行。校内投档工作结束后会将拟投档考生数据(含考生成绩、拟投档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通过投档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初审,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教学工作办公室官网()上对拟投档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

第二十条 考试挂科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取消投档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投档资格。达不到结业要求的师生将不予投档。

第六章 学籍、学位管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参照普通脱产本科生相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日常管理,“专升本”学生班风和住宿分配由学院按照详细状况安排。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苛根据教育部和硕士学院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步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退学2023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不得采取非普通脱产学习方式就读普通本科。在大专学院学习三年,修完硕士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结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中学文凭证书规范管理的通告》(教学〔2002〕15号)有关规定颁授硕士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高职(专科)学校负责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被投档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送我校档案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2023年普通大学“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30元/人次,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缴费时间为4月11日--14日,缴费模式在我校官网另行公布通告。

第二十五条 我校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3年本科师生计费标准》(见附件)。已投档师生按相应标准按量缴清所有成本。该计费标准由我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师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投档但不能按量报到者,须向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后,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和入学资格检查。凡不符合投档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 -.0734-,本校教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在官网()公布施行公布“专升本”工作信息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发布后,如遇招生新政调整,学校将制订相应招生新政,另行发布。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3年“专升本”学生计费项目(暂定)

2023年大专师生费用标准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湘发改价费〔2023〕512号文件执行,其他计费项目及标准暂定,最终实际计费以入学时的计费公示为准。

(一)学费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223大专师生费用标准 单位:元

专业

标准(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

13000

财务管理(非师范)

12700

学前教育(师范)

12700

体育教育(师范)

13000

英语(师范)

12700

汉语言文学(师范)

12700

(二)住宿费及冰箱使用维护费(暂定)

1. 住宿费

一类学生公寓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700元/人·年,非公寓600元/人·年。

2. 空调使用维护费

一类学生公寓100元/人· 年,二类学生公寓80元/人· 年,三类学生公寓和非公寓50元/人·年。

(三)代收费

1. 书籍费500元/人/年(每学年预付,按实对账)

2. 体检费110元/人(暂定)

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320元/人/年(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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