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报·ZAKER广东记者从省人社厅据悉,
从即日起省人社厅启动全国新一轮
职称信息化报送评审工作,
报考初审时间为4月28日—6月10日,
望符合条件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和全国有关企事业单位抓紧时间报送。
按照全国职称工作安排2023年吉林省职称网上申报,现将全国新一轮职称信息化报送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报送范围
1.本次报送人员文凭期限、任职(委任)期限、业绩成果截至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
2.报送人员须满足现行相关系列专业级别评审条件。
3.考核结合系列、评聘结合系列以及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报送。
4.报送人员为外省企事业单位目前编、在职、在岗人员。
报送形式
登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省职称管理系统()。
报送程序
1.个人报送。报送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补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初审,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初审。由各单位对报送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公示,按程序逐项上报初审。
3.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根据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并以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告报送人受理等相关状况。
4.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评审权组织答辩评审。
5.结果公示。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和省人社厅对通过人员在报送系统中进行集中公示。
时间要求
报送截至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有关说明
1.高度注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注重本次职称报送工作,将相关新政、时间要求、申报模式等及时传达到有关报送人员2023年吉林省职称网上申报,并严苛根据报送程序、材料要求、政策规定制好新政解析和保障服务工作。
2.计费状况。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回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详细计费模式和地点依照各评委办事机构通告要求执行,相关通告请在四川省职称管理系统中查询。
3.新政咨询。为便于各单位和报送人员及时方便了解相关新政,专设职称新政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详细如下:
职称新政咨询电话:—、
硬件技术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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