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方法》规定,2023年将在全省开展医师资格考试。现就我县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现场初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初审时间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我县现场初审时间:2023年2月23日—3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段为早晨9:00-12:00,晚上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初审地点
县卫健委西医股(301室)。
三、现场初审对象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成功的考生。
四、现场初审须递交的材料
(一)考助理医师需递交的纸质材料及次序
1.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成功通告单;
3.本人有效身分证明打印件;
4.结业证书打印件(结业证不慎丢失的,应提供办理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结业证明书);
5.文凭证明(大专及以上文凭递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文凭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文凭递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6.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证明填写的带教同学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类型应与考生报名类型一致,证明加盖的私章应为带教同学所在的单位私章),带教同学执业医师注册证打印件;
7.如为应届结业生的202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需提供应届结业生考生承诺书。
(二)考执业医师需递交的纸质材料及次序
1.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暨追授医师资格申请表;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成功通告单;
3.本人有效身分证明打印件;
4.结业证书打印件(结业证不慎丢失的,应提供办理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结业证明书);
5.文凭证明(大专及以上文凭递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文凭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文凭递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6.如考生为助理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供考生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注册证的打印件;
7.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证明中填写的带教同学执业医师资格证类型应与考生报名类型一致,证明加盖的私章应为带教同学所在的单位私章),带教同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打印件;
8.如为应届结业生的202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需提供应届结业生考生承诺书。
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
宁乡县卫生健康执委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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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评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执业期考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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