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市
单位(地址)
电话
1
太原市
太原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太原市兴华北街11号)
0351-
2
大同市
大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城区水泊寺乡文盛街大同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大楼)
0352-
3
朔州市
朔州市草牧业发展中心(开发北延长路65号)
0349-
4
忻州市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忻州市七一北路48号)
0350-
5
吕梁市
吕梁市离石区临安路国投财经中心D座1202室
6
晋中市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221室)
0354-
7
阳泉市
阳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7号)
0353-
8
临汾市
临汾市畜牧发展中心(尧都区洪家楼北街132号)
0357-
9
长治市
长治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府后东街241号长治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302室)
0355-
10
晋城市
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泽州路851号农业大厦613室)
0356-
11
运城市
运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东东街199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内蒙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9日公布,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规定要求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资格审核
(一)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于2023年2月10—16日对提出申请的成绩合格考生进行审核。
(二)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于今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网上申请的,在2023年2月10—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盟市农牧局进行审核。
四、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和申请补发证书的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3月1—15日(节假日休息)。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选定的证书领取地点(补发证书人员证书领取地点为盟市申请地),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当地领取。
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领导小组
2023年1月9日
证书领取地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 位
地 点
电话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兽医科)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呼和浩特市农牧局3楼324室
0471-
包头市疫控中心
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1号街坊农林大院疫控中心
0472-
乌海市兽医局
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6号4楼姜华平办公室
0473-
赤峰市农牧局(兽医科)
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7号赤峰市农牧局5楼510室
0476-
通辽市农牧局(兽医科)
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北段2349号(市农牧业局9楼兽医科916室)
0475-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兽医科)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市直第二行政办公区国泰广场(CBD)T5楼2215室
0477-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兽医科)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金融酒店对面,农牧局5楼517室
0470-
巴彦淖尔农牧局(兽医科)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大楼615室
0478-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兽医科)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察哈尔西街27号市农牧局综合办公楼713室
0474-
兴安盟兽医局
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兴安农牧大楼1011室
0482-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兽医科)
锡林浩特市开发区交通投资大厦锡盟农牧局614室
0479-
阿拉善盟农牧局(兽医科)
巴彦浩特镇新城东区雅布赖东路南侧盟农牧业服务中心7楼715室
0483-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号
(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江苏省今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今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成绩查询
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资格申请与证书补发
成绩合格考生,于2023年1月13日—2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申请的考生,于2月17日后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后携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自行前往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相关手续。
成绩合格的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且在学信网()能查询到毕业信息后方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原资格授予考区的公告要求进行申请。江苏考区补发证书申请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予补发。
四、资格证书领取
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申请的考生于2023年2月24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网上预约确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申请补发证书人员于2023年3月10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证书补发申请地领取证书。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4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今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今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认定申请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在校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2023办理执业医师证,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四、资格证书颁发、领取与补发
1.证书颁发。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名单将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2023办理执业医师证,无异议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请各市考点办公室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农业农村厅窗口领取本辖区资格证书。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后持本人社保卡(一卡通)或居民身份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在校生可于2023年8月31日后持本人社保卡(一卡通)或居民身份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3.证书补发。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在“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并与当年新发证书一并发放。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6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工作的公告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0号),现就湖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工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今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一)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包括《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成绩达到今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登录中国兽医网,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时间和途径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窗口自2023年2月6日开始受理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审批服务。
1.现场或邮寄申请。现场申请的请前往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号、D26号农业农村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窗口。
上述申请资料亦可按大厅地址邮寄,邮寄请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均可)并电话告知。
2.网上申请。网上申请需上传全部申请材料,电子表单上传电子版文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网上申请途径如下:
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在“政务服务”栏点击“部门服务”,在“按部门服务”中选择“农业农村厅”,点击需申请的具体事项选择“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网址:),点击“部门服务”,在“按部门服务”中选择“农业农村厅”,点击要申请的具体事项选择“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登录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网址:),点击“办事服务”,点击要申请的具体事项选择“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上述网上申请途径任选其一登录即可。
(三)证书颁发
窗口受理申请后,业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和审核,查验审核无误的,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证书可以在窗口现场领取,也可根据申请人意愿由窗口邮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要求,统一加盖“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四)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在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信息平台申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查验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动态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内蒙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第30号)》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