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第20期)
鲁建执注函【2015】86号
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山东建筑大学定于2015年5月10日至16日组织开展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20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市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以便所通知人员能够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案例
3、道路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4、市政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5、工程造价管理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5月10日下午报到,11日至15日培训,16日上午测试。
培训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济南市经二纬三路24号)。
宾馆联系电话:0531-86057886;
承办单位: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31-86361336、86366503、86366375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cj.sdjzu.edu.cn/
传真:0531-86363568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学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含选修课教材)、资料费3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210元/人·天×6天=1260元)
3、参加培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参加学习;首次参加培训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二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4、如果所通知学员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附件 1、培训日程安排
2、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20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3、乘车线路图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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