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2014年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办将从全县各街道(乡镇)和部门单位中公开选调县民情处置中心(网络问政服务中心、县长信箱<县长热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2年 (时间计算至2014年4月30日止);
3.被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
4.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5.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时间: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5日。报名地点:县府办秘书科。联系人:张茂海,联系电话:63484400、13757768977(611977)。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府办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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