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推荐 李群高 勘察类公共基础第一章高等数学编委,武汉某大学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副教授 ;主编《注册电气工程师工程师公共基础考试百日备考》、《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程》等多部教材;长期从事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数学)考前培训工作,公共基础考试考前培训课程。 余浩琦 土木工程硕士,具有长期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的授课经验;授课思路明确,逻辑性强,尤其注重基础知识的讲解;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将考点中的重点知识与实际考试相结合;教学认真细致,善于抓住考试重点、难点,深受学员好评。 试听名师的课 查看所有名师
苏州2014年招标师违纪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2-24 22:32 来源:苏州人事考试网 苏州2014年招标师违纪处理办法 一、应考人员不按规定用2B铅笔(只限于答题卡)和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答题,而用其他颜色字迹的铅笔、钢笔或圆珠笔答题的,答卷按零分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试卷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终止其考试,清退出场。 1、在试卷规定的地方之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做任何标记的; 2、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3、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卷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试成绩无效、停止考试三年,按管理权限分别由人事考试部门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1、伪造学历或出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袭等现象,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 4、夹带、传递资料、纸条等或偷换试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6、利用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 四、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威胁他人,对监考人员有报复行为的,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应当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考试网友情提示:如果您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第一考试网考试动态频道或添加qq:,第一考试网以“为考友服务”为宗旨,秉承“快乐学习,轻松考试!”的理念,旨在为广大考友打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欢迎持续关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苏州2014年招标师违纪处理办法》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兰州2011年招标师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河北2011年招标师考试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兵团2011年招标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4日-8月19 湖南人事考试网2012年招标师资格证书领取地 信阳2011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